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是什么意思
國語辭典小火點可以引起燎原大火。語本《書經(jīng).盤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邇,其猶可撲滅。」比喻小事能釀成大禍,或微小的力量,可以發(fā)展成強大的勢力。如:「雖然大眾并不了解目前的作法,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我們努力宣揚,前途一定是光明的。」也作「星火燎原」。
a single spark can start a huge blaze (idiom)?; an insignificant cause can have a massive effect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網(wǎng)絡(luò)解釋
一點點小火星可以燒掉大片原野。比喻開始時微小,但有遠大發(fā)展前途的新事物。(燎:燃燒)。
這是毛澤東在1930年1月5日給林彪的一封信,是為答復(fù)林彪散發(fā)的一封對紅軍前途究竟應(yīng)該如何估計的征求意見的信。毛澤東在這封信中批評了當(dāng)時林彪以及黨內(nèi)一些同志對時局估量的一種悲觀思想。一九四八年林彪向中央提出,希望公開刊行這封信時不要提他的姓名。毛澤東同意了這個意見。在收入本書第一版的時候,這封信改題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指名批評林彪的地方作了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