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守法 奉:奉行;公:公務。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辦事守規矩。
以身作則 身:自身;則:準則,榜樣。以自己的行動做出表率。
身:親身,親自;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defy the law]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令的事。指明知故犯 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漢書·王尊傳》
謂明知法律禁止,仍然親自去做犯法的事,以圖僥幸。《漢書·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后漢書·馮勤傳》:“ 崇山 、 幽都 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試法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