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抗 違背抗拒:違抗命令。
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1) [execute;carry out]∶貫徹施行;實際履行
執行命令
(2) [undertake;agree to do sth.]∶承辦;經辦
執行案典
(3) ∶堅守節操
黎莊夫人,執行不衰。—— 漢· 劉向《列女傳》
(1).堅守節操。 漢 劉向 《列女傳·黎莊夫人》:“ 黎莊夫人 ,執行不衰, 莊公 不遇,行節反乖。” 宋 范仲淹 《王公墓志銘》:“嘗有交游,以言事被謫。朝之貴人皆切齒,公特率昆弟,祖宴都門,謫者拒之曰:‘無為子之累乎!’公曰:‘吾愿為黨人,從而貶之,光矣!’此公之執行,不亦方乎!”
(2).承辦;經辦。 唐 元稹 《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追得所沒莊宅、奴婢文案,及執行案典 耿琚 、 馬元亮 等檢勘得實。” 唐 元稹 《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右,臣準前月日追得文案,及執行案典 趙明之 檢勘得實。”
(3).實施;實行。 李準 《耕云記》四:“我反正不理他,我想你總得執行決定。” 魏巍 《東方》第五部第十四章:“ 郭祥 知道,團長是再一次提醒自己,按照原定計劃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