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下令 1.下達命令,尤其根據正式的或強制的法規的命令。如:法庭決議下令把那些人接到法庭審訊。2.發布命令。如:下令舉行罷工。
夂箢 暫無釋義
號令 ①軍隊中用口說或軍號等傳達命令:~三軍。 ②特指戰斗時指揮戰士的命令:發布~。
1.亦作"勅令"。
2.誡令;命令。
3.皇帝的詔令。詔書。
指帝王所發布的命令、法令或立法
亦作“勅令”。
1.誡令;命令。《漢書·韋玄成傳》:“初, 玄成 兄 弘 為太常丞,職奉宗廟,典諸陵邑,煩劇多罪過。父 賢 以 弘 當為嗣,故敕令自免。” 顏師古 注:“恐其有罪見黜,妨為繼嗣,故令以病去官也。”《后漢書·王龔傳》:“今旦聞下太尉 王公 勅令自實;未審其事深淺何如?”一本作“勑令”。《三國志·魏志·中山恭王袞傳》:“ 袞 疾困,敕令官屬曰:‘吾寡德忝寵,大命將盡。吾既好儉,而圣朝著終誥之制,為天下法。吾氣絶之日,自殯及葬,務奉詔書。’”
(2).皇帝的詔令。詔書。《宋史·哲宗紀二》:“ 章惇 等進《新修敕令式》, 惇 讀於帝前,其間有 元豐 所無而用 元祐 敕令修立者,帝曰:‘ 元祐 亦有可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