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 教育指導:~處ㄧ~有方。
教誨 〈書〉教訓;教導:諄諄~。
教訓 ①教育訓戒:~孩子。 ②從錯誤或失敗中取得的知識:接受~,改進工作。
指導 ①教導;指示引導:指導員|指導方針|指導思想。 ②指擔任教練工作的人員:藝術指導|球隊指導。
教育 ①培養新生一代準備從事社會生活的整個過程,主要是指學校對兒童、少年、青年進行培養的過程。 ②用道理說服人使照著(規則、指示或要求等)做:說服~。
訓導 1.教誨開導。 2.學官名。明清府﹑州﹑縣儒學的輔助教職。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教導。用于上級對下級,尊長對晚輩:從父親的訓誨中受到教育。
教導。《后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出曜經》卷二:“唯有明智,能除此苦,以法自將,訓誨未悟。” 聶紺弩 《諸夏有君論》:“而 錢教授 之所以如是苦口婆心,聲嘶力竭,以訓誨青年人者,亦正以今日非無君之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