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司法 1.官名。兩漢有決曹﹑賊曹掾,主刑法。歷代皆有。唐制在府曰法曹參軍,在州曰司法參軍。宋沿唐制,諸州置司法參軍。元廢。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七》。 2.星官名。 3.現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案件進行偵察﹑審判。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
(1)
執法不嚴使壞人有隙可乘
(2) ∶執行法令的官吏
(1).執行或執掌法令。《周禮·春官·大史》:“大喪,執法以涖勸防。”《漢書·哀帝紀》:“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怨怒》:“公遷侍御,僕忝起居,執法記言,連行供奉,舉目相見,為歡益深。”《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二:“我前日認是奉公執法,怎知反被奸徒所騙?”
(2).執法的官吏。 王莽 時曾改御史為“執法”。《史記·滑稽列傳》:“執法在旁,御史在后。”《后漢書·伏湛傳》:“﹝ 伏湛 ﹞至 王莽 時為繡衣執法。” 李賢 注:“ 王莽 改御史曰執法。” 宋 蘇轍 《再催行役法札子》:“臣昨自蒙圣恩擢任執法,即嘗首言其事。”
(3).星名。《史記·天官書》:“南四星,執法。”《后漢書·王允傳》:“自歲末以來,太陽不照,霖雨積時,月犯執法,彗孛仍見。” 唐 楊炯 《渾天賦》:“執法者,廷尉之曹,大臣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