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 1.委托安排。 2.委任派遣。
任職 1.擔任官職;擔任職務。 2.任命官職。 3.稱職,盡職。
任用 1.信任重用。 2.指委任起用。 3.利用,使用。 4.堪用,能用。
錄用 ①任用:錄用材能,存撫良善。 ②采用:大作已錄用。
委任 1.信任,信用。 2.現作派人擔任職務。 3.付托;交托。 4.棄職。 5.辛亥革命以后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在薦任以下,由直轄長官任命。
委用 1.任用。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總統任命郵政官員
(1).承命,接受命令。《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其無乃不堪任命,而翦為仇讎,敝邑是懼。”
(2).指下命令任用。 周而復 《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五十:“現在局方只任命到經理廠長一級人員。” 魏巍 《東方》第六部第十四章:“本縣 張書記 升任地委書記,任命 郭祥 為縣委書記,并即刻到任接受工作。”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晉 摯虞 《思游賦》:“信天任命兮,理乃自得。” 金 王若虛 《高思誠詠白堂記》:“蓋 樂天 之為人沖和靜退、達理而任命,不為榮喜,不為窮憂,所謂無入而不自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