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1.供居住用的房屋。
居處 1.指平日的儀容舉止。 2.指日常生活。 3.安置;處置。
住所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住屋 暫無釋義
室第 1.住宅。
室廬 1.居室;房舍。
居住的房屋(多指規模較大的):住宅區|規劃住宅建設。
[residence;dwelling;house;domicile] 住房;宅院
住房。多指規模較大的。《水滸傳》第三三回:“南邊有個小寨,是文官 劉知寨 的住宅。” 清 李漁 《巧團圓·夢訊》:“以后睡夢之中,不上這座小樓就罷,若還再走上去,定要討個下落,且看是誰家住宅。” 沙汀 《丁跛公》:“許多連他不如的人,在這擾亂的歲月中,都已經走上正路了,他們建筑起‘四水列堂’的住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