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 1.流通財物。 2.進行賄賂。
①用財物買通別人:~上司。
②用來買通別人的財物:接受~。
(1) [bribe;entice sb. with advantages]
(2) 用給予報酬(如金錢、財產、利益或方便)來收買某人(如政-府官員)
賄賂證人
(3) 用來收買某人的報酬
他接受 5 萬美元的賄賂
(1).謂私贈財物而有所請托。《左傳·昭公六年》:“亂獄滋豐,賄賂并行。” 宋 劉克莊 《龍學行隱傅公行狀》:“賄賂流行,公私俱困。” 章炳麟 《討滿洲檄》:“官常之敗,恒由賄賂。”
(2).指因行請托而私贈的財物。 唐 韓愈 《永貞行》:“公然白日受賄賂,火齊磊落堆金盤。” 宋 朱弁 《曲洧舊聞》卷十:“ 王將明 當國時,公然受賄賂,賣官鬻爵,至有定價。” 許地山 《危巢墜簡·在費總理底客廳里》:“他們以廉潔相號召,難道還能受賄賂?”
(3).財貨。《文選·何晏<景福殿賦>》:“因東師之獻捷,就海孽之賄賂。” 李善 注引《爾雅》:“賄,財也。”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秀姑》:“郎君莫作惡劇,強以賄賂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