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罪 責備;埋怨:這事不要~他丨要是上面~下來怎么辦?
見責 1.被責備;責備我。
責備;怪(多指對自己):事情沒給您辦好,請不要~。
[mind;be blamed;take offence;be taken to task] 責備;責怪(多指對自己)
(1).見到怪異的事物。《莊子·應帝王》:“嘻!子之先生死矣!弗活矣!不以旬數(shù)矣!吾見怪焉,見濕灰焉。”《史記·高祖本紀》:“ 高祖 每酤留飲,酒讎數(shù)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
(2).責怪。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二十:“ 休公 謂 韋公 曰:‘我得得為渠入 蜀 ,何意見怪?’”《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二:“只怕有些見怪令壻!令壻便不敢來見了。” 老舍 《龍須溝》第一幕:“您可別見怪他老人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