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農奴制ㄧ~不平等條約。
取締 明令禁止或取消:許多不健康的游樂場所被取締。
取消 1.亦作"取銷"。 2.使原有的制度﹑規章﹑資格﹑權利等失去效力。
撤消 也作“撤銷”。取消:撤消處分|撤銷機構|禁令撤消了。
打消 1.亦作"打銷"。 2.消除,取消。
失效 1.失去效力。
1.因失效而廢棄;棄置不用。
[become invalid;discard as useless;be nullified;cancel;make null and void] 因失效而廢棄;棄置不用
過期作廢
因失效而廢棄;棄置不用。 郁達夫 《二詩人》:“他就決定把角上有‘末世詩人’幾個小字印著的名片作廢。”如: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