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 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于受訴法院管轄范圍。
①(當事人)請求司法機關審理某一案件。
②向某人的上級或長輩訴說自己或別人受到這個人的欺負或不公正的待遇:就這點小事,干嗎到處~?
(1) [go to law;bring an action against]
(2) 當事人向司法機關控告或起訴
到法院告狀
(3) 向上級或長輩訴說自己或別人受到的欺負或不公正待遇
向他的領導告狀
(1).報告情狀。《魏書·拓跋儀傳》:“ 遂留 聞召,恐發,踰墻告狀, 太祖 祕而恕之。”
(2).提出控告。《北史·許宗之傳》:“ 宗之 怒,毆殺 超 。 超 家人告狀, 宗之 上 超 謗訕朝政。”《古今小說·臨安里錢婆留發跡》:“次日 王節使 方到,已知家小船被盜,細開失單,往 杭州府 告狀。” 老舍 《二馬》第五段一:“ 瑪力 要告狀,咱們全完;她高高一抬手,萬事皆休。”
(3).向某人的上級或尊長訴說自己或別人受到這個人的欺負或不公正的待遇。 任德耀 《小足球隊》第四幕:“ 黎明 向 江老師 告狀了!” 柯巖 《快活的小詩·“告狀”》:“姐姐把書箱呯的一聲關上,氣呼呼地就去找爸爸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