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 成年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其他長輩在物質上的幫助和生活上的照顧。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1.供給生活所需,使能存活下去。
2.指生活費用。
3.方言。購置。
(1) [provide for;support;feed]∶提供生活的基礎;供養
養活一家人
(2) [raise;keep;grew]∶飼養
豬場養活了上千頭豬
(3) ∶生育
養活孩子
(1).供給生活所需,使能存活下去。《東觀漢記·魏譚傳》:“ 譚 時有一女,生裁數月,念無穀食,終不能兩全,棄其女,養活兄子。” 宋 蘇軾 《論綱梢欠折利害狀》:“須有餘剩衣食,養活眾人。” 曹禺 《日出》第一幕:“我要人養活我,你難道不明白?”
(2).指生活費用。 明 朱有燉 《清河縣繼母大賢》:“幫著他討些養活,喫用他些酒食錢物。” 周貽白 注:“養活:生活費用。”
(3).方言。購置。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二部十:“你在舊 中華民國 ,就養活過槍。光復那年,還擺弄過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