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史 1.圖書四部分類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屬于正史﹑雜史的史書。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始有別史一目,收錄有唐高峻《高氏小史》﹑宋呂祖謙《新唐書略》等。明黃虞稷《千頃堂書目》把編年體﹑紀傳體以外,雜記歷代或一代事實的史書,稱為"別史"。
外史 ①指正史以外非官修的稗史、野史:《天祿閣外史》。 ②指某些舊小說:《儒林外史》。 ③舊時某些文人的別號:白云外史(即清代惲格)。
舊指私人編撰的史書:稗官野史|人間野史亦堪傳。
稗官野史。——清· 袁枚《祭妹文》
舊指私人著述的史書。與“正史”相對而言。 唐 陸龜蒙 《奉酬襲美苦雨見寄》詩:“自愛垂名野史中,寧論抱困荒城側。” 元 薩都剌 《上趙涼國公》詩:“如此聲名滿天下,人間野史亦堪傳。” 魯迅 《偽自由書·再談保留》:“從 清 朝的文字獄以后,文人不敢做野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