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殺人是什么意思
《戰國策?秦策二》:“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墻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后以“曾參殺人”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之禍。
國語辭典曾參在費地時,有一個與他姓名相同的人殺了人,誤傳為曾參殺人,曾母起先不信,但經人再三的傳告,便信以為真,丟下手中正在織布的杼,嚇得逃跑了。典出《戰國策.秦策二》。后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的災禍。唐.韓愈〈釋言〉:「市有虎,而曾參殺人,讒者之效也。」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一二出》:「這冤怎伸,硬疊成曾參殺人!」也作「曾母投杼」。
曾參殺人的網絡解釋
曾參殺人(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出自《戰國策·秦策二》。這則故事告誡人們:應該根據確切的事實材料,用分析的眼光看問題。而不要輕易地去相信一些流言。然而,即使是一些不確實的說法,如果說的人很多,也會動搖一個慈母對自己賢德的兒子的信任。由此可以看出,缺乏事實根據的流言是可怕的,需特別謹慎地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