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 ①(政-府、機構)把錢或物資等發給需要的人:~貸款 ㄧ~救濟糧 ㄧ~經營許可證。 ②發出。放出:~信號彈。 ③處理;處置(多見于早期白話)。
1.儲存以備應用。多指物資。
2.儲存的備用物資。
[reserve;pile;stock] 儲存備用的東西
黃金儲備
(1).儲存以備應用。多指物資。《六韜·農器》:“秋刈禾薪,其糧食儲備也。”《梁書·張弘策傳》:“ 高祖 覩海內方亂,有匡濟之心,密為儲備。” 魏巍 《東方》第六部第四章:“彈藥物資也作了足夠的儲備。”
(2).儲存的備用物資。《梁書·夏侯夔傳》:“溉田千餘頃,歲收穀百餘萬石,以充儲備。” 宋 羅燁 《醉翁談錄·刁氏夫人賢德》:“會夫君之弟以解掾 毗陵 ,聚口甚眾,儲備不足。夫人經營轉易,得不困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