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指訴訟:打~◇筆墨~(書面上的爭辯)。
1.訴訟之事﹐訟案。
訴訟之事,訟案。 明 海瑞 《贈定安博莫君署澄邑事膺保薦序》:“夫 澄 ,訟事獨多於他方,無實之詞最小民之情所難平者。”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設便民房》:“便民房者,乃為訟事之人而設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八回:“這邊的訟事消息,一天緊似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