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 1.亦作"霸占"。 2.憑借權勢強行占有。
占領 以強力取得、據有:占領戰略要地|占領市場。
攻陷 攻克;攻占。
占據 1.取得或保持(地域﹑場所等)。
攻下 1.占領,奪得。如:國王的軍隊攻下了該城。2.見“攻克”。3.打敗。
攻下(敵人的據點)。
(1)
攻克敵軍據點
(2) ∶戰勝
攻克技術難關
同“ 攻克 ”。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阿文成公用人》:“因與之副將札,命其攻剋某嶺,即日克捷。”
進攻;攻下。《秦併六國平話》卷上:“話説 匈奴 取律德勝 令諸將,每日攻克 雁門關 ,擂鼓發喊。” 清 俞樾 《春在堂隨筆》卷一:“﹝余﹞先與幕府諸君登 太平門 樓,觀 沅浦 中丞由地道攻克 金陵 故跡。” 楊世運 孫興盛 等《從青工到副教授》:“在科學的崎嶇小路上,還有許多壁壘、雄關需要去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