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 改正;糾正:~發音 ㄧ~錯誤 ㄧ~偏差。
教正 〈書〉指教改正(把自己的作品送給人看時用的客套話):送上拙著一冊,敬希~。
考訂 考據訂正。
訂正 改正(文字中的錯誤)。
改正 把錯誤的改為正確的:~缺點ㄧ~錯別字。
改進 改變舊有情況,使有所進步:~工作ㄧ操作方法有待~。
改良 ①去掉事物的個別缺點,使更適合要求:~土壤 ㄧ~品種。 ②改善。
糾正 改正(缺點、錯誤):~姿勢ㄧ~偏差ㄧ不良傾向已得到~。
勘誤 作者或編者更正書刊中文字上的錯誤:~表。
更正 改正已發表的談話或文章中有關內容或字句上的錯誤:~啟事ㄧ那篇講話要~幾個字。
校對 ①核對是否符合標準:一切計量器都必需~合格才可以發售。 ②按原稿核對抄件或付印樣張,看有沒有錯誤。 ③做校對工作的人:他在印刷廠當~。
校閱 ①審閱校訂(書刊內容)。 ②〈書〉檢閱:~三軍 ㄧ~陣法。
校訂 對照可靠的材料改正書籍、文件中的錯誤。
校勘 用同一部書的不同版本和有關資料加以比較,考訂文字的異同,目的在于確定原文的真相。
厘正 〈書〉訂正:~遺文。
修正 1.遵行正道。 2.指遵行正道的人。 3.治理。 4.改正,修改使正確。
校對訂正:~錯字ㄧ重新~炮位。
[emend;rectify;proofread and correct] 進行校對,加以改正
校正資料
(1).古代管理馬匹的官。《左傳·成公十八年》:“弁糾御戎,校正屬焉。” 楊伯峻 注:“ 襄 九年《傳》‘使校正出馬’,則校正為掌馬之官。《周禮·夏官》有‘校人’,職掌與校正相同。”參見“ 校人 ”。
(2).校書、正字二官名的連稱。《新唐書·百官志一》:“善狀之外有二十七最……十曰讎校精審,明於刊定,為校正之最。” 清 褚人穫 《堅瓠九集·官司俚語》:“如 唐 校書與正字,俸祿微少,皆孤寒英杰居之,至騎驢入省。而太祝奉禮……俸祿倍多,乃公卿子弟居之,衣馬比校正頗輕肥。”參見“ 校書 ”、“ 正字 ”。
(3).校對改正。 宋 曾鞏 《<梁書目錄>序》:“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録一篇。” 清 俞樾 《春在堂隨筆》卷八:“一碑之中,訛字之多已如此,安得一一校正之。” 魯迅 《書信集·致許廣平》:“重看校稿,校正不少,殊可嘉尚。”